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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跳伞比赛裁判员报到的通知


航电模字〔2010〕66号

关于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跳伞比赛
裁判员报到的通知

北京、天津、山西、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省、市航空运动学校,安阳航空运动学校,空军跳伞队,湖南衡阳国家安全局,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体育总局体群字〔2009〕222号文件批准,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跳伞比赛选派的裁判员名单已确定(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0年5月8日至15日。
  二、比赛地点
  安徽省阜阳市体育中心。
  三、报到时间
  2010年5月4日。
  四、报到地点、接站
  地点:安徽省阜阳市国际大酒店。
  接站:组委会负责从阜阳火车站、汽车站接站工作,需要接站者,请电话联系。
  联系人:贾栋英,电话0558-2234022、13955888859。 
  五、经费
  裁判员往返旅差费和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组委会统一负责。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经字〔2010〕52号文件要求,裁判员往返旅差费一律按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标准报销;未经组委会允许,中途停留、绕行所增加的费用,组委会不予报销。
  六、相关事宜
  (一)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跳伞比赛执行2010年全国跳伞锦标赛规则和第四届体育大会跳伞竞赛规程。
  (二)裁判人员须持有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会员证和裁判证。
  (三)裁判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务必于2010年4月20日前通知国家体育总局航电模中心二部
  联系人:李荣荣(电话:010-67050827)。

下载附件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跳伞比赛外派裁判员建议名单.doc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跳伞比赛外派裁判员建议名单.doc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航电模中心  体育大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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