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电模字[2007]223号
关于举办2007年全国滑翔伞
优秀选手赛的通知
各省、区、市航空运动协会、航空俱乐部、贵州省体育局、黔南州政府、龙里县人民政府市、贵州晴朗航空俱乐部: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2007年全国滑翔伞优秀选手赛比赛定于
一.比赛名称:2007年全国滑翔伞优秀选手赛
二.比赛时间:2007年9月21日-23日
三.比赛地点:贵州省龙里县
四.报名、报到:
报名截止日期:9月5日
报名地址: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航空二部
电话:(010)67050832 传真:(010)67050839
网站报名:www.soaring.org.cn
联系人:王永利
报到日期:裁判员9月19日
运动员9月20日
报到地点:贵州省龙里县
交通接站:9月18日在火车站接站。如需接站请提前电话通知。
电话:刘玉红
联系人:13885478944
五.参赛单位: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航空俱乐部滑翔伞飞行员40名(以网上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六.参赛资格:
(一) 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并持有中国航协会员证书(2007年注册)
(二) 参加定点比赛要求具有B级以上运动证书;
(三) 所有参赛选手都需持有效人身保险证明。
七.竞赛项目:
(一) 男、女个人定点;
(二) 男、女个人竞速;
(三) 团体总分
八.录取名次:
(一) 定点比赛录取男子个人前6名、女个人前3名;
(二) 竞速比赛录取男子个人前6名、女子个人前3名(不足3人录取第1名);
(三) 团体总分前3名(录取每队三名选手);
(四) 本次比赛为获奖选手设立奖品、奖金、奖章和证书。
九.竞赛器材:
(一)参赛选手所使用的伞具必须是1998年以后生产的产品,并具有产品合格证;
(二)参赛选手须使用滑翔比1:5以上的伞具;
(三)组委会有权对不适合参赛的伞具(旧、破)给予禁止飞行;
(四)参赛选手须配带保护性头盔、备份伞、对讲机(对讲机频率为145,000-146,000或高频之间)。
十.竞赛办法:
竞赛执行本次比赛竞赛规则;
十一.聘请裁判员:
韩兆方、严世川、冯如林、赵文瀑、李铁民、元林朝、王涛、张炜、叶桐、刘兆伟、赵美元、周宏光。
十一.
经费:
(一)参赛选手交通费给予适当补助(限报名前40名选手,40名以外选手交通费自理);
(二)食宿由组委会负责(40名以外报名选手食宿费自理);
(三)聘请裁判人员的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二00七年八月十五日
报名表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