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航空项目被保险人保险方案

根据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签订的保险协议书,保险公司对在航空运动协会注册的各俱乐部会员单位、航空运动学校,从事航空运动项目的会员和各级运动员提供参加国际、国内训练比赛中的意外风险保险保障。下列ABC三款保险方案,供被保险人选择。同时也为各地会员提供更加丰富的保险保障供您选择:全年日常意外保险保障、出行交通工具意外保险保障、短期的境内、境外旅游保险保障(包括前往申根国家办理签证业务和国际救援的保险保障)为您保驾护航。

第一部分:运动项目保险方案选择:

A款:(投保年龄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能投保该方案)

保险费标准: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项目每年RMB1500/人,每月RMB150/人。飞行、动力三角翼、跳伞运动每年RMB2000/人,每月RMB200/人。

保险责任与保险金额:

运动意外保险金额:10万元/人;(指在参加训练或比赛时的保险金额)

附加意外医疗保险金额:5万元/人(100元以上按90%比例报销,100元以下自负。若被保险人代表中国队参加境外比赛的,承担其在境外比赛时发生的紧急医疗救治费用。)

附加意外住院津贴:0.45万元/人(不包括疾病住院责任。)

(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住院期间每天享有25元的住院津贴,以180天为限。)

 

A款:运动员保险方案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赔付标准

运动员

意外

运动员在训练或比赛期间发生运动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累计给付至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终止。

10万元

按《运动创伤程度分级标准》

附加意外医疗

被保险人因意外发生的意外门急诊、意外住院、手术等医疗、医药费用。

5万元

100元以上的部分按90%的比例报销。

住院津贴

因意外事故住院,住院期间每天享有住院补贴金25元,以180天为限。

0.45万元

根据诊断证明与实际住院天数。

保险期间

可投保全年时间或根据比赛训练日程的安排投保极短期(一年或X个月)

保险费

滑翔伞、单人动力伞、热气球项目每年RMB1500/人,每月RMB150/人。保险期间最短3个月,但由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组织的赛事可单独办理1个月保险。

飞行、动力三角翼、双人动力伞、跳伞运动每年RMB2000/人,每月RMB200/人。保险期间最短6个月,但由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组织的赛事可单独办理1个月保险。

B款:

保险费标准: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项目每年RMB2200/人,每月RMB220/人。飞行、双人动力伞、动力三角翼、跳伞运动每年RMB3000/人,每月RMB300/人。

保险责任与保险金额:

运动意外保险金额:20万元/人;(指在参加训练或比赛时的保险金额)

附加团体意外医疗保险金额:5万元/人(100元以上按90%比例报销,100元以下自负。若被保险人代表中国队参加境外比赛的,承担其在境外比赛时发生的紧急医疗救治费用。)

附加意外住院津贴:0.45万元/人(不包括疾病住院责任。)

(参加训练或比赛时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住院期间每天享有25元的住院津贴,以180天为限。)

B款:运动员保险方案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赔付标准

运动员

意外

运动员在训练或比赛期间发生运动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累计给付至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终止。

20万元

按《运动创伤程度分级标准》

附加意外医疗

被保险人在训练或比赛期间因意外发生的意外门急诊、意外住院、手术等医疗、医药费用。

5万元

100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报销。

住院津贴

在训练或比赛期间因意外事故住院,住院期间每天享有住院补贴金25元,以180天为限。

045万元

根据诊断证明与意外实际住院天数。

保险期间

可投保全年时间或根据比赛训练日程的安排投保极短期(一年或X个月)

保险费

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项目每年RMB2200/人,每月RMB220/人。

保险期间最短3个月,但由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组织的赛事可单独办理1个月保险。

飞行、动力三角翼、双人动力伞、跳伞运动每年RMB3000/人,每月RMB300/人。

保险期间最短6个月,但由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组织的赛事可单独办理1个月保险。

 

C:运动员保险方案(方案C仅限承保国家级运动队或省级运动队现役运动员,甲方必须提供投保方案C的被保险人的相关证明。)

 

保险费标准: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项目每年RMB3300/人,每月RMB330/人。飞行、动力三角翼、双人动力伞、跳伞运动每年RMB4000/人,每月RMB400/人。

保险责任与保险金额:

运动意外保险金额:30万元/人;(指在参加训练或比赛时的保险金额)

附加团体意外医疗保险金额:5万元/人(100元以上按90%比例报销,100元以下自负。若被保险人代表中国队参加境外比赛的,承担其在境外比赛时发生的紧急医疗救治费用。)

附加意外住院津贴:1.44万元/人(不包括疾病住院责任。)

(在训练或比赛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住院期间每天享有80元的住院津贴,以180天为限。)

C:运动员保险方案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赔付标准

运动员

意外

运动员在训练或比赛期间发生运动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累计给付至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终止。

30万元

按《运动创伤程度分级标准》

附加意外医疗

被保险人在训练或比赛期间因意外发生的意外门急诊、意外住院、手术等医疗、医药费用。

5万元

100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报销。

住院津贴

在训练或比赛期间因意外事故住院,住院期间每天享有住院补贴金80元,以180天为限。

1.44万元

根据诊断证明与意外实际住院天数。

保险期间

可投保全年时间或根据比赛训练日程的安排投保极短期(一年或X个月)

保险费

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项目每年RMB3300/人,每月RMB330/人。

保险期间最短3个月,但由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组织的赛事可单独办理1个月保险。

飞行、动力三角翼、双人动力伞、跳伞运动每年RMB4000/人,每月RMB400/人。

保险期间最短6个月,但由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组织的赛事可单独办理1个月保险。

 

特别提示:

1、被保险人参加非航管中心所属的高风险运动项目时出险,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2、遇有节假日请您提前办理投保手续。

3、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不能超过60周岁。

4、被保险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参保项目运动证书、飞行执照、航空运动协会会员证书。

5、被保险人的飞行活动应符合中国航空运动协会颁布的各项飞行管理规定和飞行要求。

 

 

 

 

第二部分:

日常意外保障、短期旅游出行意外保障、办理境外出行签证保险保障选择。

一、36524小时全球日常意外保险保障:

适合于18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员投保,三种保险方案可选其一。投保时仅需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办理。

险种名称

年保费
(元)

意外伤害身故伤残
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烧伤
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住院
补贴保险金额

保险期间

综合意外保障计划
(翡翠卡)

168

10万元

5万元

5000

2500

(每天25)

一年

综合意外保障计划
(铂金卡)

368

25万元

8万元

8000

6250

(每天62.5)

一年

综合意外保障计划
(钻石卡)

568

40万元

10万元

1万元

1万元

(每天100)

一年

 

二、全年乘坐交通工具意外保险保障:

适合于经常乘坐飞机等交通工具出行的人员,可节约每次乘坐飞机单独购买飞机航空保险的费用,同时还包括了乘坐火车、轮船、汽车的保险保障。投保时仅需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

险种名称

年保费
(元)

乘坐民航班机
身故伤残保险金额

乘坐商业运营的火车、地铁、磁悬浮列车、轮船身故伤残保险金额

乘坐商业运营的

汽车身故伤残保险金额

保险期间

世纪行出行保险

100

50万元

20万元

10万元

一年

 

三、逍遥游短期旅游安全保险(包括境内、境外)

保险期间:1---10

保险费:30/

适合于节假日短期出行,前往国内或国外旅游胜地进行旅游观光,化解旅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风险,投保年龄70周岁以下的人员均可投保。投保时仅需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未成年人需提供姓名和出生年月日、性别即可办理。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险金不能超过人民币10万元。

 

险种名称

保费
(元)

意外伤害保险(包括自驾车)

医疗保障

保险金额

身故处理费用

指定商业运营交通工具保险

汽车

火车、轮船

飞机

逍遥游综合出行保障A款保险

30

10万元

1万元

5000

8万元

16万元

30万元

 

四、太平洋出国人员保险卡

符合办理申根国签证要求、为赴海外从事旅游、求学、商务考察等活动的各界人士出境后提供意外伤害保障和周到的境外救援服务保障。被保险人在境外,无论发生了意外伤害还是突发急性病,太平洋寿险和安盛援助公司都会提供完备的保障和救助服务。安盛援助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援助公司之一。

该保险可提供以下保险保障和救援服务:

(一)意外伤害保障

1、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金;

2、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险金;

3、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

投保手续简便,您只需提供姓名、护照号码、前往国家名称、前往时间即可办理投保手续。

保险责任与保险金额

保费()  

1-10

11-20

21-30

31-60

61-90

91-180

意外伤害身故:40

意外伤害残疾:40

突发急性病身故:40

医疗保障:30

安盛境外救援20

170

240

350

590

870

1680

(二)境外紧急救援保障

1、中文热线电话,24小时电话服务;

2、安排就医并在保险金额内垫付医疗费用

3、转院治疗

4、转运回国

5、遗体转运回国和安葬(最高上限为RMB10万元)

6、亲属处理后事(最高上限为RBM1万元)

7、协助未满16周岁儿童回国(最高上限为RBM1万元)。

第三部分:理赔与售后服务:

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应在5日内通知保险公司,特殊事故当天报案。

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00,北京:010-95500

联系人:李宏菊     传真:010-66416052

联系电话:13011066203/13381060350010-66418855572566416045

(一)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