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项目被保险人保险方案
根据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签订的保险协议书,保险公司对航空项目的运动员提供参加国际、国内训练比赛及日常生活中的保险保障。下列A、B、C三款保险方案,供被保险人选择。
A款:(投保年龄10周岁以上[含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能投保该方案)
保险费标准: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项目每年RMB1500元/人,每月RMB200元/人。
飞行员、动力三角翼、跳伞运动每年RMB2000元/人,每月RMB200元/人。
保险责任与保险金额:
运动意外保险金额:10万元/人;(指在参加训练或比赛时的保险金额)
日常生活意外保险金额:10万元/人;(指在非训练、非比赛时的保险金额)
附加意外医疗保险金额:5万元/人(100元以上按90%比例报销,100元以下自负。若被保险人代表中国队参加境外比赛的,承担其在境外比赛时发生的紧急医疗救治费用。)
附加意外住院津贴:0.45万元/人(不包括疾病住院责任。)
(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住院期间每天享有25元的住院津贴,以180天为限。)
A款:运动员保险方案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赔付标准
运动员
意外 运动员在训练或比赛期间发生运动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累计给付至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终止。 10万元 按《运动创伤程度分级标准》
日常生活意外 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中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累计给付至保险金额止。 10万元 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执行
附加意外医疗 被保险人因意外发生的意外门急诊、意外住院、手术等医疗、医药费用。 5万元 100元以上的部分按90%的比例报销。
住院津贴 因意外事故住院,住院期间每天享有住院补贴金25元,以180天为限。 0.45万元 根据诊断证明与实际住院天数进行给付。
保险期间 可投保全年时间或短期保险
保险费 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项目每年RMB1500元/人,每月RMB200元/人。保险期间最短3个月,但由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组织的赛事和表演活动可单独办理1个月保险。
飞行、动力三角翼、跳伞运动每年RMB2000元/人,每月RMB200元/人。保险期间最短6个月,但由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组织的赛事和表演活动可单独办理1个月保险。
B款:
保险费标准: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项目每年RMB2200元/人,每月RMB220元/人。
飞行员、动力三角翼、跳伞运动每年RMB3000元/人,每月RMB300元/人。
保险责任与保险金额:
运动意外保险金额:20万元/人;(指在参加训练或比赛时的保险金额)
附加团体意外医疗保险金额:5万元/人(100元以上按90%比例报销,100元以下自负。若被保险人代表中国队参加境外比赛的,承担其在境外比赛时发生的紧急医疗救治费用。)
附加意外住院津贴:0.45万元/人(不包括疾病住院责任。)
(参加训练或比赛时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住院期间每天享有25元的住院津贴,以180天为限。)
B款:运动员保险方案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赔付标准
运动员
意外 运动员在训练或比赛期间发生运动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累计给付至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终止。 20万元 按《运动创伤程度分级标准》
附加意外医疗 被保险人在训练或比赛期间因意外发生的意外门急诊、意外住院、手术等医疗、医药费用。 5万元 100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报销。
住院津贴 在训练或比赛期间因意外事故住院,住院期间每天享有住院补贴金25元,以180天为限。 0.45万元 根据诊断证明与意外实际住院天数。
保险期间 可投保全年时间或短期保险
保险费 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项目每年RMB2200元/人,每月RMB220元/人。保险期间最短3个月,但由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组织的赛事和表演活动可单独办理1个月保险。飞行、动力三角翼、跳伞运动每年RMB3000元/人,每月RMB300元/人。保险期间最短6个月,但由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组织的赛事和表演活动可单独办理1个月保险。
C款:
方案C仅限承保国家级运动队或省级运动队现役运动员,或持有中国航空运动协会颁发的有效航空飞行项目运动证书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运动证书复印件。
保险费标准: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项目每年RMB3300元/人,每月RMB330元/人。
飞行员、动力三角翼、跳伞运动每年RMB4000元/人,每月RMB400元/人。
保险责任与保险金额:
运动意外保险金额:30万元/人;(指在参加训练或比赛时的保险金额)
附加团体意外医疗保险金额:5万元/人(100元以上按90%比例报销,100元以下自负。若被保险人代表中国队参加境外比赛的,承担其在境外比赛时发生的紧急医疗救治费用。)
附加意外住院津贴:1.44万元/人(不包括疾病住院责任。)
(在训练或比赛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住院期间每天享有80元的住院津贴,以180天为限。)
C款:运动员保险方案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赔付标准
运动员
意外 运动员在训练或比赛期间发生运动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累计给付至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终止。 30万元 按《运动创伤程度分级标准》
附加意外医疗 被保险人在训练或比赛期间因意外发生的意外门急诊、意外住院、手术等医疗、医药费用。 5万元 100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报销。
住院津贴 在训练或比赛期间因意外事故住院,住院期间每天享有住院补贴金80元,以180天为限。 1.44万元 根据诊断证明与意外实际住院天数。
保险期间 可投保全年时间或短期保险
保险费 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项目每年RMB3300元/人,每月RMB330元/人。保险期间最短3个月,但由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组织的赛事和表演活动可单独办理1个月保险。
飞行、动力三角翼、跳伞运动每年RMB4000元/人,每月RMB400元/人。保险期间最短6个月,但由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组织的赛事和表演活动可单独办理1个月保险
理赔与售后服务:
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应在5日内通知保险公司,特殊事故当天报案。
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00,北京:010-95500。
联系人:李宏菊 传真:010-66416052
联系电话:13011066203/13381060350,010-66418855转5710或66416281
(一)医疗费用报销
发生意外门急诊或意外住院治疗费用,在治疗结束后须提供的单据:
提供保险单及事故经过证明;(详细写明时间、地点、天气状况及事故经过)
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本人的运动证书复印件或中国航协颁发的有效会员证复印件;
区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医疗、医药费用的原始单据:
包括:医院诊断证明(要有医院红章)、医药处方、医疗医药费用收据(注:收据日期和处方日期要一一对应,收据金额和处方药费金额要一一对应。)、如因意外住院需提供住院期间的费用明细清单,结算清单和住院收据。(原始单据)
每张医疗费用收据的金额、日期应和医院所开具的处方的日期、金额相一致。
医院出具的收据应有财税章,诊断证明应盖有医院的红章。
住院期间病例复印件。
注意:
因疾病门急诊和因疾病住院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
意外门急诊中,每次事故门急诊的检查费报销以300元为限,但因意外住院,意外住院期间发生的检查费的报销不受此限制。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支付的符合卫生、医疗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直接用于治疗的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的报销,以北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二)残疾保险金申请:
被保险人残疾,应提供的单据:
保险单及投保单位证明;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中国航协颁发有效会员证或运动证书复印件;
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理赔申请书;
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医师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其他证明。
(三)身故保险金申请
被保险人身故,应提供如下证明:
保险单及单位证明;
被保险人及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中国航协颁发有效会员证或运动证书复印件;;
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及被保险人身故证明;
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受益人所能提供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投保手续:
投保时需提供被保险人的个人资料,包括运动员(被保险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会员证号码或中国航协颁发的运动证书号码及所属俱乐部名称并传真至保险公司;(见附表)
投保时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受益人均视同为法定继承人。
投保时请注明您交费的单位名称,以便于保险公司开具相应的保险费发票。如属于个人交费,保险公司则为个人出具保险费发票;如属于单位交费,保险公司则为单位开具保险费发票。
交费方式:电汇、银行划帐、邮寄均可,办理汇款后将汇款单据一并传真至保险公司,以便查收;
保险公司收到人名清单和保费,经确认后,办理保险手续,并出具发票和保险单。
附表:投保人名清单示例
被保险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 运动项目 运动证号码 会员证号码
请详细告之您的收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银行汇款或邮寄汇款的复印件
办理银行汇款的名称和帐号:
收款人账户名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收款人银行帐号:0200020019023100265
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西客站支行白云路分理处
邮局汇款地址:
公司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六层团险项目部李宏菊
邮政编码:100031
办理划帐手续或邮局汇款后,连同人名清单,请您将上述资料传真至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团体项目部
传真:010-66416052 李宏菊(收)
TEL:13381060350 办公室:010-66418855转5710或66416281
请您仔细阅读上述内容,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您和我及时联系。
非常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团体项目部
200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