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运动协会 悬挂滑翔及滑翔伞委员会 跳伞委员会 官网
航电模字〔2010〕209号
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2010年中国国际航空体育节暨全国动力伞优秀选手赛定于9月25日至29日在山东省莱芜市举行。根据动力伞表演方案,确定参加表演人员并计划安排合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称
2010年中国际航空体育节暨全国动力伞优秀选手赛。
二、时间
(一)9月15日至19日,训练。
(二)9月19至24日,训练和比赛。
(三)9月25至29日,表演和比赛。
三、地点
山东莱芜雪野机场,莱钢体育场。
四、参加人员
(一)指 挥 员:张 炜
(二)副指挥员:李建明
(三)裁 判 员:丁 慧、高 淼、元林朝、刘 伟、叶 桐、高 英、孙东智、马洪立、宋成林、谢 楠、郑保健。
(四)工作人员:李玉俭、王斌喜、陈少昌、陈 猛、北京航校1人、湖北航校1人、八一队1人。
(五)机务人员:高德松、闫跃杰、杨 明、曹建港、周 辉。
(六)运 动 员:邓新松、赵长虹、赵文军、秦伏根、李春洲、徐 扬、马卫东、李子刚、刘海鹏、杨 光、赵振军、高 杨、宋善富、郭先虎、李 宁、张前进、王明吉、周宏光、盛广强、张 可、李旭升、刘红军、王振江、张启发、陈海平、罗 军、苏明东、沈善亮、顾延鹏、邓新林、邓全喜、庞 斌、蔡 贺、王 杰、倪 纯、张树鹏、康晓晨、郭金峰、冯宗进、艾克拜尔江。
五、表演和参赛器材
(一)参演人员自备飞行器材,器材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二)参演人员必须配备通讯头盔和电台(UHF可手调频电台,含430-440MHZ)。
六、经费
(一)我中心对表演选手器材的运输、折旧给予适当补助。
(二)组委会负责飞行用汽油和机油。
(三)组委会负责所有人员的当地交通、食宿。
(四)我中心负责所聘裁判员、工作人员、表演人员、机务人员的差旅费(按有关标准)及表演人员的出场费。
七、报到:
(一)时间:9月15日。
(二)地点:山东莱芜(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到时请携带2010年有效的航空运动项目人身保险证明、动力伞运动证和会员证。
(四)请所有参加人员将姓名、身份证号、小二寸证件照(浅底)于8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到航电模中心航空二部;运动员须将使用的伞具型号和颜色同时报上。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炜、丁 慧
电子邮箱:xcpilot@163.com
电话/传真:010-67050839。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航电模中心 航空 通知